
一、时间安排
(一)报名时间
8月26日至9月9日。
(二)资格核查时间
8月26日至9月10日。
(三)缴费时间
8月26日至9月11日。
(四)准考证打印时间
11月2日至11月6日。
(五)考试时间
11月7日至11月8日。
二、报考条件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自然资源部《关于印发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〉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建房规〔2021〕3号)规定: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,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。
三、考试设置
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考试科目:《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》、《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》和《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》、《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》,其中前两个科目为客观题,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;后两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,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。
四、成绩管理
1、免考要求
根据相关规定,《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(建房规〔2021〕3号)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免试《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》科目。《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》(建房规〔2021〕3号)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,可免试《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》科目。
2、成绩有效期
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,方可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。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,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,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。
五、报名程序
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、资格核查、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。报考人员统一在“中国房地产估价师”网站(https://gjsksbm.cirea.org.cn:9001)--“考试服务平台”报名,请报考人员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,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、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。中央在蓉及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,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。